
本項目2014年列入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地方標準修訂計劃。2014年1月至2014年11月完成,修訂完善后的湖南省地方標準《封山育林技術規程》(DB43/T 004-2014)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發布實施。
標準修訂本著“依法依規、生態優先、充分調研、結合湖南實際”的原則,將原標準的八部分修改成“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與定義、總則、封山育林適用條件、封育類型的確定、封育方式的確定、封育年限與續封、封山育林規劃、封山育林作業設計、封山育林作業、封山育林檢查和成效調查、檔案管理”等13部分組成。重點修改了規程適用范圍、引用標準和標準編寫格式,對封山育林、無林地和疏林地封育、有林地和灌木林地封育、封育類型等主要術語進行了重新界定,重新規定了封山育林條件和小班區劃、調查方法,規范了封禁措施和人工輔助作業內容,重新規定了封山育林檢查驗收方法、合格條件、成效合格標準和計算方法,刪除了固定標準地調查內容,修訂和增加了附錄表格,使標準更加全面、科學、合理。自標準發布實施以來,在全省長江防護林、珠江防護林、巖溶地區石漠化綜合治理等多項林業工程封山育林設計、檢查、實施中得到廣泛應用,進一步規范了全省封山育林工作,提高了封山育林成效,對建設綠色湖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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