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徹底改善湘江流域生態環境,促進湘江流域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2012年2月,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召開湘江流域科學發展總體規劃編制工作會議,正式啟動《湘江流域科學發展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各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組織配套編制了5個專項研究,形成 “1+5”的規劃體系。我院承擔《湖南省湘江流域生態保護和修復規劃(2012~2020年)》的編制工作。
規劃范圍涉及9市67縣(市、區),包括長沙、株洲、湘潭、衡陽、郴州和永州的全部,以及婁底、邵陽和岳陽的部分縣(市、區)。區域土地總面積100929.3平方千米,占湖南省國土總面積的47.62%。
本規劃以實施公益林全面保護、生態園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建設、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管護等生態保護措施,保護好現有森林(濕地)資源,改善生態環境;采取防護林工程、巖溶地區和紫色巖地區石漠化土地綜合治理工程、礦區植被恢復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生態廊道建設工程、綠色城鎮和鄉村建設、資源戰備儲備基地建設等生態修復措施,增加森林資源,提高森林質量,修復森林的生態功能;發展生態產業,依靠科技支撐,建設林業信息化,倡導生態文明;構建湘江流域綠色生態屏障,建設千里沿江風景林,打造“東方萊茵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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